关于组织开展2019“花季之约 德法相伴”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16 |
各辖市(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建设“大运河法治文化带”战略部署,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打造优质高效的法治惠民工程,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城管局经研究,决定在2019“常州市民赏花月历”公园系列花事活动期间,组织开展“花季之约 德法相伴”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花季之约 德法相伴 二、活动安排 在2019“常州市民赏花月历” 系列花事(详见附表1)活动期间,分批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送法进公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内容形式 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将在“常州市民赏花月历” 系列花事活动期间,通过公园电子显示屏开展优秀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展播,利用宣传板开展法律法规解读,法治俚语、法治漫画和“以案释法”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开展问卷调查等法治宣传活动。 市法宣办将组织法治宣传活动项目申报,整合各类资源,优化活动设置,统筹纳入“常州市民赏花月历” 活动实施体系。各地各单位拟在此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按要求详实填写《2019“花季之约 德法相伴”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中“活动序号”为“附件1”中对应的活动序号,“活动时间”为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的具体时间(限于各花节举办时间内,时间自定),表格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4日前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申报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申请表各一份。市级各单位可直接申报,各辖市、区的活动安排由辖市、区司法局统一汇总后申报。 四、责任分工 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负责组织活动项目的申报审核、统筹整合,以及排定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司法局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等。 市城管局负责活动项目的审核、评估,协调落实活动场地、桌椅等相关设施,指导公园管理方维护活动现场秩序等工作。 活动申报单位负责排定活动的具体实施,组织做好活动的安保、卫生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把组织开展“花季之约 德法相伴”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具体实践,作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的创新举措,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细化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紧扣主题,增强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活动主题,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我国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接地气、合民意、入人心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覆盖力,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3.强化责任,协调配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加强协调沟通,找准活动结合点和切入点,整合优势资源,实施精准普法。准确把握活动各项要求,活动场地内可视情摆放宣传展板,不得随意拉挂横幅,严禁以法治宣传为名从事商业宣传活动。
联系人: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殷进波;电话:85681630、85681629(传真);电子邮箱:2605382959@qq.com。
附件:1.2019“常州市民赏花月历”系列活动一览表 2.2019“花季之约 德法相伴”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 动申请表
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 州 市 司 法 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附件1,附件2.docx |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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