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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发布日期:2019-01-11

1月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我市报送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市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由市房管局牵头起草,我办在审核过程中,围绕法规所涉及主要问题,先后多次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进行多轮修改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8年5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法规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规草案。《条例》由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9日第二次审议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批准,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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