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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三着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日期:2020-01-18

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在建制、调处、引导三方面着手,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着手源头入手,统筹建制。建立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和应诉的建议和举措。执行案情研讨会制度,对区政府作为被告诉讼案件,在向法院递交答辩状前,召集涉案单位相关人员和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专题研究,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多方收集证据材料,对行政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前预判,做好充分出庭应诉准备。探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与法院搭建互动共赢平台,对涉及合法性标准、法律适用、政策实施等疑难问题,各部门与法院会商解决办法,同时协调处理在行政争议化解各个环节中遇到突出问题,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二是着手过程介入,强化调处。在建立政府总负责、司法局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基础上,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力量,深入化解行政争议类纠纷。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区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分别建立行政争议调解窗口,安排行政复议人员、值班律师、行政庭法官提前介入、开展调处,推动形成科学办案机制。强化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诉调、访调和应诉配合,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其中,个别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切实做到实质性化解。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2件,其中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9件,占办结案件总数28%。

三是着手事后防范,合理引导。常态化落实区镇两级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工作。针对拆迁安置、违章整改、举报投诉等行政争议高发领域,通过建立QQ、微信工作群实时指导、组织重点执法部门听庭、举办专题培训指导会、发放指导意见书等形式,加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及执法规范化建设,避免同类行政行为再次被诉。强化宣传,引导和支持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规范复议程序、倡导积极应诉、强化诉后执行,主动将行政行为置于群众、法律监督之中,以此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采取集中或分组等形式共组织一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人员等650人次参加培训、听庭等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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