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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聚焦执法监督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发布日期:2021-06-02

溧阳市突出依法护农,将深化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作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在乡村执法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聚焦“现代化”改革,构建执法队伍新体系。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将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重心下移,逐步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治理结构。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创新工作机制,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延伸镇级为民服务中心服务农村基层的触角,探索更多形式直接服务群众。在各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逐步下放由市级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限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对于未下放的行政处罚权,由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对同一检查对象同步进行多领域、清单式、一次性“体检”,避免执法扰民,彰显改革效应。

二是聚焦“规范化”执法,树立乡村执法新形象。严格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通过联防联控机制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有效打击违法行为,高效开展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信用承诺、联合惩戒”“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利用互联网进行处理结果公示,保障执法工作的透明性、公平性、公正性。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聚焦农村违法建设整治、生态环境提升、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机制,规范裁量行为。通过案卷评查、法治督查等方式,对乡村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使涉农矛盾纠纷能够从源头上得到有效化解,从而增强涉农执法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是聚焦“常态化”宣传,提升知法守法新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执法职能,深入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构建“融普法”机制,不断深化新媒体宣传手段,积极利用法治溧阳logo、我是溧阳法治代言人等品牌打造宣传矩阵,实现精准普法与依法治理。注重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具体问题和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深入农村进行法治宣传。推广柔性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和农民的沟通与交流,在执法实践过程中同时肩负普法责任,培育乡村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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