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金坛多措并举探索物业纠纷诉源治理
发布日期:2021-07-15

常州市金坛区在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纠纷工作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实践,形成一套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半年,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7312起,其中物业纠纷896起,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7个百分点。

一是源头预防,拧紧诉讼案件“增量阀”。加强小区楼道长、网格员、业主委员会等队伍的整合,发挥调解室、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点等基础平台的作用,收集涉物业管理、小区居住等方面的社情民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同时,制定居规民约,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保证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以“物业管理法治化、物业服务规范化”为目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由社区、城管局、物管处等多个部门对物业公司依法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培训班,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等,使之尽快掌握法律政策的规定,并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科学规范地进行物业管理。

二是前端化解,跑出诉前调解“加速度”。通过开展“三官一律一员”进网格访民情、察民忧、解民难实践活动,“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苗头隐患,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居民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引导群众诚信守法、监督执法,积极有效地化解基层社会治理问题。2018年,区司法局联合法院、城管局成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方面实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速裁审判的无缝对接,最大程度简化、钝化矛盾;另一方面,给调解员更加充分而直观的条件调查了解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的矛盾根源,从而可以做出公正的评判,既防止无端生事的业主又避免了不负责任的物业。

三是关口把控,装上矛盾纠纷“减震器”。深化诉源治理,就是要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司法局加大人民调解在物业管理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力度,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合法院、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物业企业在内的多方互动沟通机制,做到便民、利民、快捷、高效,实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力争“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通过社区“面对面调解”活动、“巡回法庭”活动以及典型物业纠纷判决案例起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示范作用,及时了解物业行业的发展变化、业主需求以及物业纠纷的矛盾点,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加大送法进社区力度,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多元解纷共同治理机制,提升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和谐度,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服务领域纠纷预防和化解在初始阶段,助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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