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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司法局“三步骤”规范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2024-07-30  来源:市司法局

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联合区执法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推进“法治新北”“和谐高新”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夯实基础,着力强化执法队伍。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以来2人新增申领行政执法证,且新增执法人员均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开展全局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坚持学法制度。通过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执法调研、执法交流活动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为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将年轻干部放在执法一线关键岗位锻炼,组成老中青阶梯式执法队伍。

二是聚焦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建立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举报机制、信用承诺联合惩戒机制、重大风险监测防控机制、执法绩效评估机制等6项综合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省厅《江苏省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江苏省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与用语示范实务指引》发给每个执法人员,要求在执法中严格遵照执行开展执法活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出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司法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拓展维度,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在提升自身上做“加法”,持续提能增效。面对队伍力量精简,执法事项增多的现实,围绕“一专多能”岗位要求,发掘并树立比学赶超、争优创先的工作标兵与典型,完善执法人员更新衔接机制,大力提升队伍整体法治素养和执法实务操作水平。在组织机构上做“减法”,加强执法规范。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权限清单,疏通综合执法领域堵点,及时梳理反馈执法个性共性问题,统一处置口径,让行政执法有标准、有流程。在智慧赋能上做“乘法”,持续优化服务。用好全省执法监督平台,通过平台完成执法人员公示、事项公示等。开展依托正在进行的高新区集成改革,强化与其他区级执法部门的信息共通共享,整合各行业信息平台,为执法插上“科技的翅膀”,让执法更加高效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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