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学提供帮助? |
发布日期:2019-03-16 |
①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完成法定义务教育的,县级司法局应当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帮助其完成法定义务教育;②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县级司法局可以委托学校对其进行教育矫正。寒暑假期间,县级司法局、司法所应当对其专门进行教育矫正。 |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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