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不受法律保护
发布日期:2019-02-25

近日,在外打工的群众李某拿着一张落款时间为2014年2月8日,有双方签名的借条,找到法援小助助,咨询如何能要回这8000元借款。小助助听完他的述说后,遗憾的告诉他:这借款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法律不能保护了。

【法律风险提示】

1、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出借人对到期债权要及时主张,超法定时效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借款人应及时依约依法还款,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回放】

2014年2月8日李某的在工地上认识的朋友刘某向他借8000元,当时说好二个月后一定还。李某为人仗义,也没有多想,就将钱借给刘某,双方在借据上签字,约定同年4月15日前还款。但借款到期后,三年来李某碍于面子一直没有催要,刘某也一直未还,直到最近李某才打电话问刘某还款一事,谁知对方概不认可,李某一气之下,便找法援小助助咨询,并准备起诉。但小助助告诉他:3年多来,李某从未去向刘某要账或者以其他方式主张权利,这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法律不能保护了。

【小助助支招】


  1、出借方借款要签合同,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2、出借方借款到期应及时依法主张债权并留下证据,比如与借款人打电话催要还款的录音、第三方见证或者报警记录等。只要有一次主张债权的行为,诉讼时效就会中断,2年的诉讼时效便会重新计算。

3、如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可随时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

线12348进行咨询与求助。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电话:0519-8568162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