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领导肯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
发布日期:2019-04-29 |
4月29日获悉,常州市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市司法局局长、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加林工作报告。副市长、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和平对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常州各辖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一支涵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以司法行政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制度向基层延伸推行,全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天宁区政府建立区领导和法律顾问双向选择、相对稳定的顾问服务模式,武进区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钟楼区邀请法律顾问列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审查。各行政机关将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是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得到全面发挥。各位委员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立法项目论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法律审查、疑难涉法事务处理,跟进和服务政府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一目标,根据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客观需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提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可行之策,帮助政府在重大决策实施推进过程中体现了法律精神、把握了法律方向,全面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依法行政的“守门员”和建设法治政府“助推器”的作用,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得到全面履行。各位委员立足各自专业和特长,在深刻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重大变化的基础上,对影响常州长远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出谋划策,为政府工作排忧解难,保障了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全面履行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行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等职责。2018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0余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10份,为该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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