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发布日期:2019-06-03

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徐某、董某走私废物案,日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担任审判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领导全程旁听案件庭审。本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案件处理如何高质量体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更加关键。在法庭辩论环节,检方根据庭审情况,提出量刑建议、指导二轮答辩,控辩双方围绕“预谋犯罪还是临时起意”“有无参与犯意提起”“罪责是否相当、是否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等争议焦点展开交锋,后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改革部署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精准监督,力争把每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带头规范司法办案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院庭长积极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带头规范办案程序,有效发挥了院庭长及审委会委员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电话:0519-8568162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