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与市住建局会商《常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
发布日期:2019-07-22 |
《常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项目,由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送审稿。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日前,市司法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暂行办法》进行座谈会商。 座谈会上,常州市司法局业务处室人员就《暂行办法》的相关合法性问题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讨论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物业保修金的适用范围是否应该包括住宅专有部分;第二,物业保修金和工程质量保险的适用问题;第三,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和保修期的计算问题;第四,物业保修金交存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问题;第五,物业保修金补足制度的设定问题。 下一步,常州市司法局将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相对人座谈会,对《暂行办法》作进一步研究论证。 |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电话:0519-8568162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