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就《常州市地铁票价制定与公交票价联动调整方案》提出修改建议 |
发布日期:2019-07-23 |
7月22日,常州市发改委就《常州市地铁票价制定与公交票价联动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向市司法局征求意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工作人员收到《调整方案》后,认真对照上位法等依据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调整方案》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峰时段乘坐地铁享受九点五折优惠的规定与《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相衔接;第二,《调整方案》中凭有效证件办理专用乘车卡的规定与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要求相衔接。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相关程序和市发改委进行对接,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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