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来常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2019-09-20 |
9月19日,江苏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顾爱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玉峰一行,就《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到常州市进行立法调研。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顾锋等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市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家部门以及新北区河海街道、江南中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人员针对草案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报废、外地号牌车辆使用、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者义务等发表了意见建议。陈玉峰总队长进行了总结,肯定了与会人员意见建议的价值,并对部分争议事项进行了回复和解释。他表示调研组将进一步进行研究论证,对草案进行完善。 随后,调研组实地参观市公安局电行车登记服务点项目,听取了工作人员对我市有关登记服务点的情况介绍,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情况加深了解。 |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电话:0519-8568162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