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积极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建设 |
发布日期:2019-09-30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扎实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体系建设,9月29日下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常州市司法局共同为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市法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揭牌,双方现场签订《常州市非诉讼纠纷化解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马荣、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以及市委政法委领导出席仪式。 张加林指出,目前我市县区以上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已经全部建成,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下一步,各中心要充分利用多元化解统筹优势、调解力量整合优势、一站式服务便民优势,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张加林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一要提高站位,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认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性、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要同向发力,确保非诉讼纠纷化解体系高效运行,要在组织网络、平台建设、机制建设、综合保障下功夫出实招,进一步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的实战效能;三要强化责任,努力打造非诉讼服务“常州品牌”,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强化高标准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非诉讼纠纷服务工作走在前列。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荣就高起点推进法院非诉讼分中心和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建设明确三点要求:一要绘“美好蓝图”,打造定位精准、理念更新的“两个中心”,将“两个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民心工程,打造成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努力建设有常州特色的高水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二要育“合抱之木”,打造机制完善、职能健全的“两个中心”,着力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要规范岗位职能设置,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三要引“源头活水”,打造亮点突出、特色明显的“两个中心”,要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打造人民群众认可的品牌,加强宣传,不断扩大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影响力。 常州市开展非诉讼平台建设以来,在法院增设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以及引入物业等专业调解,建立行政调解引导机制,帮助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非诉讼手段处理纠纷共计2045件,其中溧阳市非诉讼服务中心运行以来,9月份法院立案数同比下降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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