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局长走上讲台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发布日期:2020-01-03 |
12月31日上午,市司法局举办宪法学习专题讲座,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法宣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走上讲台讲授宪法,市司法局机关、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常州公证处部分成员参加会议。 张加林从宪法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讲起,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变迁历程,重点讲解了现行82宪法的五次修改情况,详细讲述了2018年宪法第五次修改的情况。 张加林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在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的主力军作用,重点抓好以下三点: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纲领和遵循,切实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二要维护宪法尊严,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的意识。弘扬“永争一流 耻为第二”的常州精神,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书写无愧于新时代的壮丽篇章,充分展示司法行政人的良好形象。三要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宪法宣传教育的理念、载体、方式方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带动引导全体市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张加林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当切实履行宪法宣传先行者的职责,砥砺奋进、开拓创新,让宪法和法律宣传活起来、强起来、暖起来,不断提升针对性,增强有效性,在建好明星城、种好幸福树中再立新功,在让法治成为常州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的征途上再创辉煌。 据悉,自11月下旬以来,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的部署,全市两级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司法局长赴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地为干部职工广大市民共讲授宪法和法律知识58场次。各单位还采取撰写心得、组织宪法宣誓、发送宪法微信、展播优秀宪法动漫微视频、开展宪法志愿宣传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宣讲成果,放大活动成效,有力地增强了政法队伍宪法和法律意识。 |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电话:0519-8568162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