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5名立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对《规定(修订草案)》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就立法意见征集方式、立法项目分类、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风险评估和立法技术等多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规定(修订草案)》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很大助益。
《规定》是我市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实施五年来,为规范我市规章制定,提高规章制定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要求,结合上位法修订、制定情况,根据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市司法局开展对《规定》的修订工作。在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梳理和固化政府立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参考上海等城市的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起草了修订草案初稿。《规定(修订草案)》征求了辖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意见,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司法局对《规定(修订草案)》修改完善后,拟于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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