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四个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7-30 |
常州市司法局下发通知,全面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法治需求。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责尽责,充分发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指挥调度和督促落实。如有发生疫情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排查。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实时动态”要求,全面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严密排查和重点排查,目前市局已全员进行一轮核酸检测,所有“健康码”黄码人员遵照规定居家隔离,并严格做好三轮核酸检测筛查。对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机场经停或接触史人员、7月13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与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或次密切接触人员等3类人员,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加强管控。 三是进一步加强场所管理。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加强办公和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定期开展场所消毒等工作。对出入场所的人员,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等要求。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入,显示黄码的必须提供3次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显示红码的,一律不得进入。 四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充分重视抓好舆论宣传引导,运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配合疾病防控部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倡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带头践行不论是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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