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行政执法“五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1-09-26

常州市司法局聚焦“五化”目标,探索出一批市域治理新模式新经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规范队伍建设,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以行政执法证件办理为抓手,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节点,严把执法证件“申领关”“审验关”“管理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2020年以来,已组织 8次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总计约1200名行政执法部门和镇域综合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推动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计划到2022年底前,每个镇(街道)综合执法局至少培育2名高质量“综合执法法律明白人”,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基层行政执法带头人队伍。

二是健全执法机制,推进管理方式“制度化”。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在全省率先推行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今年先后制发《常州市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和《常州市镇域综合执法格式文书规范指引》,通过完善“三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解决行政执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同案不同书”的问题,实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将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纳入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内容及辖市(区)政府、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于年初公布52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基本覆盖全市各个层面、各个行业办事主体和群众,并制定《常州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今年以来办件共计12200余件。

四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行执法行为“人性化”。在重点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常州市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该清单确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项目共计295项,旨在对市场主体初次因无心之失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予以“容错”,是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五创新监督机制,提升执法监督“精准化”。为加强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县乡三级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探索“司法行政+多部门多领域”联合监督模式,出台《关于建立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市和各辖市(区)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协同指导的单位内容工作流程、监督考核的单位内容考核方式考核评价和有关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细化评议、考核制度和相关考核标准,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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