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坚持“三不”原则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 |
发布日期:2021-11-10 |
疫情期间,常州市司法局迅速部署疫情防控措施,坚持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档、不掉线、不缺位,确保为民服务高效便捷。 一是及时发布通告,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之规定,告知申请人如因疫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或治疗、隔离,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封控区域等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其申请期限可自障碍消除之日起计算。倡导当事人选择邮递等非直接接触渠道申请行政复议,尽量避免到现场提交行政复议材料,减少百姓出行及陌生人员之间相互接触,降低传染风险。 二是落实防疫要求,行政复议工作不掉线。行政复议应诉处严格遵照常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或者申请阅卷的当事人,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做好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对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坚持以书面审理为主,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通过信函或电话主动联系当事人及代理人,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确保办案质量和进度。 三是积极应对困难挑战,行政复议工作不缺位。常州市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权以来,仅10月份,全市共收行政复议申请7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26%,其中,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750%;受理16件,受理率同期增长700%。面对收案数量激增,该局坚持矛盾困难不上交、工作质量不打折,立足自身寻找突破口,及时总结工作特点、认真研讨应对方法、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列明复议过程中的堵点痛点,不断优化工作方法,结合个案实际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让行政复议工作更贴近百姓需求和期待,让复议决定的履行更加及时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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