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四护”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
发布日期:2021-11-16 |
常州市司法局重点围绕青少年、农民工、优抚对象、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不断增强法律援助质效,扩大服务惠及面,努力让群众懂得打“官司”,打得起“官司”,信得过“官司”。 护卫青少年成长。一是织密维权网络。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系点),形成市、县、镇(街道)、村(社区)、校五级维权网络,切实打通青少年维权“最后一米”。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在全市选聘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队伍,联合多部门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及暑期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利用校橱窗、广播站、报纸等法治宣传载体,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三是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受理承办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采取跟踪回访、旁听庭审,案件抽查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被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命名为2016-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系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589件。 护航农民工维权。一是畅渠道,简流程。持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推行全市通办制度,确保线下法律援助各站点人工、智能自助机,线上网站、客户端、小程序等基础性、便捷式申请渠道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实现就近申请、容缺受理、即时办理。二是优服务,广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站式平台作用,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院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互联网+”劳动仲裁调解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案件速查速办。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重点宣传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4428件,挽回经济损失5071万余元。 护佑优抚对象权益。一是加大援助力度。将拥军优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辖市(区)人武部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放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标准,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便利服务。二是提高维权能力。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开展“法援进军营”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拥军联系卡及各类宣传册1000余份。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调研重要内容,指派律师提供普法授课、现场咨询等服务,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条例,增强其维权取证、就业创业风险防范等方面能力。 保护少数民族合法利益。一是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贵州三都县水族居住集中地常州经开区丁堰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志愿律师团队开展专项服务,聘请贵州省三都县三合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驻站法律顾问,志愿律师每周在工作站值班两天,根据常州市司法局授权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协助常州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二是服务内容形式多样。结合水族重大节日和“三八节”“五一劳动节”“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上门系列活动,包括举办法治讲座等;重点围绕水族群众在社会保险待遇、用工、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及离婚维权等方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以来,举办各类法治讲座6场,受益群众15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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