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法治小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 |
发布日期:2023-04-14 |
近期,市司法局召开“法治小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业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四级调研员朱帅作业务辅导,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潘曙光解读全市“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活动方案。 李业军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推进“法治小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要明确为什么要建“法治小区”。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把深入开展“法治小区”建设试点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举措,加强统一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要研究如何建设“法治小区”。要坚持系统思维,汇聚各方力量。要聚焦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解决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基层民生。通过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把小区管理服务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资源、法治力量、法治元素引入居民小区治理,有效破解小区治理困局,以“微管理”撬动基层“大治理”。三是要思考“法治小区”建设要达到什么效果。“法治小区”建设得好不好,归根到底要看老百姓满意不满意。要着力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持续培育小区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小区居民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让小区居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同时,要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多常州样板。 会上,各试点地区分别汇报了拟试点小区基本情况、试点工作思路,并就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交流。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试点小区所在地司法所、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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