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问题 >> 内容
哪些人会成为社区服刑人员?
【信息时间:2019-04-08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联系电话:(0519)85681626 邮箱:czssfj2018@126.com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