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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遇纠纷,该如何维权?
【信息时间:2020-07-13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在房价如此之高的今天,买房是一件需要举全家之力的大事,装修自然是马虎不得的。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第一次装修房子肯定会很迷茫,在面对各种杂七杂八的问题时,不免劳心劳神,费时费力。因此,找一个正规的装修团队来帮忙操持,成为很多家庭的选择。由于装修业的市场空间很大,行业法规相对滞后,部分经营者为追求暴利,缺乏诚信,偷工减料、鱼目混珠,导致近年来家装纠纷频发。连云港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醒您:为了合理规避装修风险,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自我维权意识,装修房屋时,一定要仔细甄别装修公司的资质、装修合同等,保证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提醒】

1、目前,房屋装修纠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设计类纠纷,主要是设计师设计方案千篇一律;未经业主同意,擅改设计图纸;设计师对设计方案缺乏认真考量,导致房屋装修后存在设计缺陷;设计师为赚取回扣,劝诱消费者购买指定的装修材料。二是质量类纠纷,主要表现在装修公司防水工程偷工减料,取暖设备、装饰材料等粗制滥造,效果差强人意;省略墙壁和地面的找平工序,导致地板铺设不平或踢脚线弯曲;瓷砖或壁纸施工不久后脱落等,手工、质量不像装修公司说的那样完美。三是环境污染类纠纷,主要体现在装修公司没有采用或虚伪表示采用环保材料,夸大装修材料的环保等级。四是保修类纠纷,装修公司承诺了较长时间的保修服务,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便推脱保修责任。五是合同类纠纷,主要表现在装修公司不使用合同约定的装修材料或者使用劣质材料,无故拖延工期。

2、《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案例回放】

2017年4月6日,赵先生与某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该装修公司对赵先生的一间房屋进行简单装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总价款为28800元,工期自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5月14日止。赵先生应在工期过半时支付工程款的95%,竣工验收合格当天付清工程款。装修公司进场施工后,赵先生按约定支付了装修款2万元,但工程基本完工时,装修公司擅自增加原报价单之外的工程量和用料向赵先生索要工程款,赵先生对此非常不满(只承认经自己同意加封阳台),于是起诉至法院。装修公司称,房子已于2017年5月14日交付给赵先生使用,施工也不存在质量问题,所有工程量增减均按赵先生的要求所做,赵先生应该向其支付工程余款27505元。审理过程中,法院经当事人申请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价,结论是:工程总造价40072元,其中合同内项目17895.62元,超工程量项目247.24元,合同外项目21929元。由于合同中对于超过合同内的工程价款没有写明确的约定金额,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所有增加的工程量均需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业主同意的任何工程量增加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合同条款对于细节部分都没有写明。最终判决赵先生应当支付工程欠款20072元。

【12348支招】

目前,家装市场不规范、消费者专业知识缺乏,家装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为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发生诸多烦心事,大家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装修时一定要找到有一定资质、有实力、有信誉、讲诚信的合法装修公司。

2、不要轻易相信装修公司的宣传广告和某些诱人的承诺。

3、装修前一定要签订合同。合同条款能细则细,要反复斟酌合同内容,尤其是质量、工期、价款三个关键问题。如品牌、材质、型号、等级、规格、颜色、价格、交货日期、违约责任,保修期等等都要详细明确。

4、装修过程中,做好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可做“甩手掌柜”。

5、装修结束后要按照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请权威部门对室内空气进行环保测评,以防止有害物质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并保留好所有的凭证、证据。

6、在付款方面,尽量遵循分期付款原则,应将款打入公司账户,不要贪图一时方便将装修款交给装修人员,付款后还应注意索要盖有公章的缴款凭证,签合同时最好保留少量的质保金,等工程结束验收完毕后,再付清余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及时投诉。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家装公司反映。如得不到合理解决,再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如果调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遇到法律问题可拨打连云港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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