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常州市司法局
二、项目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5楼常州市司法局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合同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投标控制价:4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服务具体要求:
(一)运营内容
1、负责统筹微信号、微博等新媒体日常内容选题规划、宣传信息的搜集、整理、编发、运营,以及特别专题规划、采编及推送宣传工作,整合链接其他媒体资源达到宣传的目的。
2、与相关媒体有联动发布机制,可推荐优秀内容到相关媒体。
3、协助策划、宣传、组织好一年1-2次公众参与活动。
(二)运维人员
1、运维单位需安排1-2名工作人员与常州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对接日常工作事宜。
2、运维人员需有大专以上学历,负责微信号、微博等新媒体日常运营、更新,特别专题的规划、采编推送宣传工作,建立合理的粉丝机制,做好粉丝维护管理工作,做好已有新闻内容的整理、归档工作。
3、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有寻找新闻点的敏锐,有搜集、整理、编辑内容的能力,有一定的新闻采编能力、有较强的图文编辑能力,能完成基本的新闻策划、采访工作,并能配合工务署内部新闻采写等工作。
4、微信更新周期为每周工作日5次,其中1次原创,4次采用服务提醒模式推送普法类等信息。微博每天根据要求更新3-5条。
(三)试用期及履约评价
1、中标后,试用期一个月,到期若不合格,与选定单位终止合作,按单月价格支付报酬。
2、设履约评价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若合同期满,未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扣除履约评价保证金。
八、截标时间:2019年12月22日16时0分
九、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5楼常州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
十、联系人:张先生;电话:8568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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