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乡综合执法三级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机制。
常州市全面推进镇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各辖市(区)民宗、教育、人社、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14个领域预计1200余项权力事项即将下放到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该市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协同指导和监督模式。一是建立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各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向联席会议提出协同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指派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业务指导和协同处置。业务办结后申请单位需对主管部门的指导情况进行评价反馈,该评价将直接影响主管部门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二是建立市、县、乡三级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式方法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关系,并明确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专项考核、交叉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各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涉及文明执法、依法履职和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三是落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确保各单位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防止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工作脱节,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形成上下贯通、联动共进的整体工作合力和综合履职效能,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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