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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率先出台实施方案推动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信息时间:2021-04-09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面向常州监狱、溧阳监狱、新康监狱没有一技之长、能够正常坚持学习,剩余刑期不足2年的服刑人员,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本地区监狱服刑人员在刑释前职业技能获证率达到应培训人数的90%以上。一是培训类别。创业培训主要包括创业政策、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实训和后续服务等内容,根据创业培训对象需求开展SIYB创业培训。二是培训环节。明确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考核鉴定发证、推进就业服务5个环节。要求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做好人员信息和培训申报;按需发布征集定点培训机构公告,并认定一批,由监狱与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具体落实培训任务。三是培训办法。紧密结合罪犯刑期、文化程度和刑释就业需要,引入培训周期短、技术含量高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监狱提供培训实训场地,负责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定点培训机构提供专业师资具体实施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培训采取理论教授、专题讲座、视频教学、实操训练等多种方式进行,其中就业技能培训理论知识学习约占总课时的40%,技能实操训练约占总课时的60%。四是考核就业。职业鉴定由由常州监狱汇总上报省监狱管理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鉴定。特殊人群完成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其就业需求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市司法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在监狱举办刑释人员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指导等服务活动,适时签订个性化就业帮扶协议。五是经费保障。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特殊人群,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优先从常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中列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束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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