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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情法结合”促进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信息时间:2021-03-31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情法结合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健全部门统筹协作,不断提升区、镇、村三级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彰显非诉纠纷解决矛盾的实效。去年以来,受理矛盾纠纷10743件,调处成功10704件,成功率99.9%。

一是注重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以“情”动人。建立“民生茶社”特色调解组织,通过收集社情民意,开展议事协商,最大限度发挥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老沈工作室”是我区一特色调解品牌,为村民提供学法律、解纠纷的平台。截至目前,其创始人沈忠良成功解决3000余起矛盾纠纷。西墅村建设“民情聊天室”,通过让村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让村民参与到事项决策的全过程,真正让他们“看得见、说得上、信得过”,村“两委”了解情况后随即反应,让群众意见受尊重、村民诉求有回应,化矛盾、解民忧,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武进区防洪工程牛塘镇塘口孟津河段防洪大坝施工,期间压坏了村民房前屋后的水泥路,破坏了居民自留地的蔬菜,得知承诺赔偿的损失未到位,牛塘司法所原所长刘饮海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实地察看,了解受损村民户数,需要修复的面积,同时收集村民的相关诉求,立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经过一周的来回奔波,由镇党委拿出方案,镇政府出资金,村里组织施工,为村民及时修复了门前水泥路,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2020年我区成立价格争议纠纷调委会和4家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5家行业协会调解室和23家企业调解室。

二是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以“法”服人。区、镇两级非诉讼服务中心良性运转,实现矛盾纠纷有序疏导,提高处置效率。出台《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行政裁决工作纳入非诉纠纷化解平台。前黄“小庭大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通过主动+配合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根据具体案件,提前介入矛盾较大或隐藏矛盾可能会爆发的纠纷,与镇政府、司法所、村委、派出所进行联合调解,实现共享、共治、共建。去年,观咀村黄某与观咀村民委员会吊桥西村民小组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的纠纷,从2004年开始,此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矛盾拖宕十余年,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双方对抗情绪激烈,“小庭大院”通过联调联解机制,与双方当事人厘清利益关系,辨法析理,最终成功调解了这起争执十多年的案件。大力开展“小庭大院 巡回法庭”活动,借助当事人对村委较为熟悉的心理,更好的攻破处理难点,增强双方当事人的契约精神、法律意识,为法官提供更多途径深入了解案件之外的纠葛,探究案件争议点下的可行方案。在活动开展期间,成功调解5起土地矛盾纠纷,协助处理多起退田还湖重大问题。

三是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以“德”助人。区司法局协同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延伸调解触角,定期就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进行调研与交流,通过调解案件来宣传物业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力量,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把物业纠纷的调处与社区调解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实现调解员、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调解联动,定期召开法院、住建、司法三部门联席会议,力争将物业纠纷化解在非诉阶段。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观摩庭审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物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扩大物业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做好物业调解通知书推送工作,进一步提升物业纠纷调解效率。2020年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共受理物业纠纷246件,成功调处11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45%,案件受理总量与去年相比上升了近30%,调解成功案件数较上年也提升了近50%。物业纠纷共涉及19家物业公司、25个小区,涉及物业费总计580余万元。疫情期间,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积极想办法、找对策,改变以往调解模式,采用“一张网、两个群、三方联动”的形式,做到物业矛盾纠纷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完成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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