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司法行政要闻 >> 内容
常州仲裁“两升一降”助企纾困
【信息时间:2022-06-27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民商事仲裁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常州仲裁委员会以改革试点为契机,主动贴近市场,出台多项惠企利企举措,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优势,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仲裁首选率。为充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听取企业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建议。3月份以来,先后走访本市30家重点企业、律师事务所,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宣传仲裁保密、专业、高效的特点,引导企业通过仲裁方式化解商事纠纷,提高仲裁首选率。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举办法律实务研讨活动5次,与政府投资平台、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积极沟通,促进仲裁服务领域的拓展,与法院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业务交流会等10余次,共同推动仲裁与诉讼的衔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造成的人员流动困难,充分运用信息化办案平台,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网上办案,实现“服务不打烊”“群众少跑路”“只开一次庭”,上半年以来,网上立案申请占比达20%,外地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立案占比超过50%,网上开庭首选率显著提升。对需要咨询和征询的招投标、待上市企业,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电子文档进行资料核验,免费为企业寄送证明材料。充分发挥金融调处中心和物业调处中心在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与基层法院、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服务范围。上半年两个中心共受理案件1336件,标的额1500万元,维护了金融企业、物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出台利企措施,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出台《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缓减免交仲裁费用办法》,明确当事人可以申请缓、减、免交仲裁费用的情形,明确了对金融和类金融机构的11类纠纷类型可减半收取仲裁费,政策出台以来,共减免各类企业主体仲裁费用183万余元。2022年6月,将收费性质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变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并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再开具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为企业节省了可观的维权成本。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联系电话:(0519)85681626 邮箱:czssfj2018@126.com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