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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信息时间:2022-05-05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溧阳市日前出台《2022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发布,将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市区携犬进入公园有关事项等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列入目录管理。

为做好决策事项全过程监督管理和规范实施,溧阳打出“组合拳”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于出“重拳”,筑牢决策制度体系。在省内率先出台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有效破解实践中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认定难的问题。把修订《溧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2022年市重点工程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将决策权力置于“制度笼子”。二是勤于出“稳拳”,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小组在目录编制阶段,广泛征集部门、乡镇意见,提前介入决策事项起草工作,监督指导决策承办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把合法性审查写入《溧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原则上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都应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认为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而未履行必经程序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在审查中,借助“外脑”力量,多次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好决策的主体、程序、内容等关口,筑牢政府依法决策“防火墙”。三是敢于出“新拳”,凝聚内外监督合力。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纳入市委巡察,巡察清单中将重大行政决策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督促被巡察单位规范决策制定和实施。压实责任担当,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开设《我是法治代言人》访谈类电视节目,讲述停车收费等重大决策制定的过程、实施效果等,让更多群众了解重大行政决策并参与到对决策实施的监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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