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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率先推行行政复议容缺受理工作机制
【信息时间:2023-07-25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将行政复议容缺受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坚持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常州市行政复议机构全面推行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机制,就“受理范围、补正规定、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作出了13条规定。

二是树牢“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行政复议申请是启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的关键一环,新出台的《通知》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对行政复议申请环节申请材料有所欠缺可先予受理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为人民群众提出复议申请提供便利条件,让办事的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已容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件,行政复议受理率达100%。

三是推出“规范+统一”的工作流程。《通知》制定了13条“容缺受理、承诺补正”等具体措施和2个示范样本,将每个事项都列明工作要求。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在“容缺受理”清单之内的,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推诿;在“容缺受理”清单之外的,向申请人示明并告知理由。今后,市本级及各辖市(区)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环节,将全面适用行政复申请容缺受理。

四是推行“承诺+补正”的受理模式。行政复议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材料名称、补正形式、时限及逾期未补正的法律后果。在申请人按规定签署《容缺受理承诺书》后,行政复议机关出具《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受理+承诺+补正”模式,是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效率的有力工作机制,常州市司法局将不断升级法治服务方式,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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