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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和主观题考试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3-01-19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关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我市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和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关于客观题随考

原报名在我市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后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2022年9月17日、18日考试的应试人员,经我局审核同意,可以参加客观题随考。

1.考试时间和考区设置: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考试将于2023年2月25日举行,我省将在南京设置考区,并视随考人数规模,酌情在相应设区市增设考区。

2.申请随考条件:(1)由于集中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以及疫情管控隔离等无法外出参加考试,且已向我局主动登记报备的;(2)因考试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或考试期间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参加考试,且能提供医疗机构诊断或健康码、行程码截图等证明的。

3.随考申请办理: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应试人员,请于2023年1月29日前,将填写完毕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常州考区申请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以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flzyzgks@changzhou.gov.cn)等方式向我局提出随考申请。我局将及时反馈申请审核情况,请保持通讯畅通。

4.准考证打印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应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23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关于主观题考试

1.考试时间和考区设置: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我市设置计算机考试考区,我省在苏州市设置纸笔答题考点。报名人员交纳主观题考试费后,不得更改考试方式。

2.考试报名和缴费标准:参加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及参加2023年2月25日客观题随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2022年考试报名地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在工作、生活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并于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打印准考证。

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20﹞321号),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80元/人。

三、其他事项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

省司法厅和我局将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考生权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省司法厅及我局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办公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宁区锦绣路2号)1-1号楼3楼A31司法局综合窗口,服务电话:0519-86636821、85588251。

附件:《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常州考区申请表》


常州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常州考区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原准考证号(选填)

缺考原因

符合申请随考条件(请在对应条件前“√”):

( )第(1)类          ( )第(2)类

具体原因:

证明材料目录

本人承诺

本人确因上述疫情原因未能如期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常州考区客观题考试,现申请参加随考,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需提交Word格式件和手写签名的PDF或照片格式件;

(2)证明材料请提交PDF或照片格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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