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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复议 |
信件标题: | 关于天宁交警对于电动车载人罚款的违规操作行政复议 |
信件内容: | 前几天骑电动车送同学去火车站,中途被交警拦下说不允许载人,那我就让我同学下车步行至车站,刚想走却被交警拦下说要罚款,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就认罚了,但是回家打开罚款看了之后顿时心里就不舒服了,因为上面没有说我因为载人而罚款,而是说我是在机动车道行驶才罚的。对于其我的行为进行违规操作罚款,令人感到非常不满。所以向政府提起复议。 |
留言时间: | 2019-03-11 |
回复时间: | 2019-03-12 |
回复内容: |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查天宇: 你通过互联网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收悉,经审查,需补正以下材料: 1、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明确,且经本人签名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如需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代理,请提供律师函;公民代理,请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送达地址确认书; 6、其他证据材料。 请接到本通知后,于10日内补正申请材料。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格式文本详见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官方网站,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指南——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及文书格式。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 联系地址:常州市行政复议中心,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中路218号(常州市社会福利院西侧胡同内100米),联系电话:81285207。 |
回复单位: | 市司法局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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