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用好“三把针”助推依法行政工作 |
发布日期:2019-11-18 |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聚焦全面依法治区新使命,协助构建法治政府建设新框架,提高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推动全区各部门依法行政。 一是发挥法治考核“强心针”作用,强化行政规范。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为契机,组建法律监督、依法行政、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拟定区政府对各部门、各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查,以考核为抓手,调动各单位注重领导干部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性,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制定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对金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4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监督结果予以公示并和法治考核挂钩。制定行政执法规范细则,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防止各执法部门推诿扯皮,确保考核责任边界清晰。 二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针”作用,纠正执法问题。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集中整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每月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做专题报告,形成区长带头抓行政执法规范机制,有效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对于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案件,依法结案后继续深挖程序瑕疵,结合复议申请人意见对执法部门予以指正,高标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案例定期报送制度,向区内各主要执法部门收集落实执法清单、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典型案例,打造集监督和宣传功能于一体的平台。机构改革以来,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9件,实体审查率85%,其中直接纠错2件,综合纠错8件,纠错率达27.6%。 三是发挥学法用法“营养针”作用,深化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每年12次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融入法治学习内容,每年2次的法治专题讲课培训和每年1次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嵌入领导干部执政理念和日常行为中。将法治文化水平纳入选人用人的前置考察要素,作为公务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岗前预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后续工作出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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