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三步走推进“立法民意直通车”工作做细做实 |
发布日期:2020-12-21 |
今年以来,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积极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坚持倾听民意、开门立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 一改,拓宽征集渠道。将全区司法所现有的一所五站点的立法民意收集点升级改为立法民意征集区,严格按照“四有”标准完善征集区的软硬件布置。强化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协调,将“立法制定项目建议征集月”与人大“走访选民服务月”相结合,走访群众和村居干部、企事业单位、企业园区、法学名家,向社会宣传征集事项、方式、渠道等,提高群众对立法前端征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江苏法网、12348热线等新媒体作用,开展“云上模式”的立法意见征集工作,实现民意表达无障碍。 二立,优化队伍建设。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立法民意咨询库”,吸纳律师、新乡贤、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加入。加强咨询库队伍的规范管理,通过组织培训、交流辅导、文电联络等方式,明确各类人员的任务以及职责,促进咨询库成员有目标、有方向、有思路的开展工作,确保在反映自身立法建议、身边群众和的立法需求时更有针对性、准确性。近期,金坛将开展《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立法调研,咨询库一名成员律师和一名群众代表受邀参会,针对修正案草案提出针对性和合理化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融,提升工作成效。一方面在司法行政系统内,将立法民意征集与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工作相融合,注重在化解纠纷中发现社会关注点、矛盾纠纷多发点和政策法规缺漏点,与“群言堂”社会组织建立协作机制,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立法意见。充分发挥网格信息大平台的功能,实现基层联系点的网格化管理,帮助群众对建议意见进行立法语言转换,打通上传和立法意见反馈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在系统外,加强与执法监管、监督的联动,主动对接城管、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引导他们将立法民意征集融入本职工作,并定期听取其在执法过程中所发现的法规规章适用问题,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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