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司法局认真践行“两山”理论,多点发力,多策并举,进一步健全保水制度体系,构建以保护水资源生态安全为目标的普法依法治理,助力溧阳“五个新示范,绿色现代化”建设,依法守好“自在茶香 美音溧阳”的美誉。
沉浸式普法,增强法治渗透力。强化保护天目湖水资源责任,以打造天目湖水源地保护样板为抓手,完善保护条例,将保护条例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建强一支专业宣传队伍,织密一张专业宣传网,搭建一个环湖普法矩阵,形成了责任清晰、层级负责、覆盖全域、重点突出的大保水格局。条例颁布以来,累计开展各类线下主题宣传60余次,遍及环湖18个行政村、180余个自然村,创造性融入法治吉祥物“观山”、“笃笃”绘编护水法治漫画,线上互动问答,宣传受众达5万余人。
多维度融合,形成管护全天候。统筹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主体,着眼多维度融合,深化环天目湖水域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挥“百姓议事堂”微信小程序功能,做实“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化”,将天目湖保护要求融进基层网格治理、融入民主法治乡村创建、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引导全市“法律明白人”“乡贤”等社会力量,成为天目湖保护的“宣传员”“当家人”,形成全天候、全水域的管护体系。目前,相关镇街基层网格涉湖环境问题闭环管理签收反馈率100%。
全周期保障,加大服务供给力。围绕天目湖水源地提供全流域、全周期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服务天目湖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协助相关政府部门推进沿湖乡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减等。将天目湖保护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清单,结合“百所帮千企”,强化对环湖工业企业管理人培训学习,累计开展送法进天目湖园区20余次,服务工业企业50余家,通过城市书房、民宿学院等平台为环湖地区民宿提供法律讲座80余次。
常态化巡察,当好执法监督员。《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是江苏省第一个立法保护的县级饮用水源地。条例施行以来,明确属地、部门和网格员职责,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实施“定格、定人、定责、定章”的网格化管理,累计开展涉及天目湖保护流域的非法捕捞、污染环境案件卷交叉评卷50余次。将水源地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基层党委巡察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把好卫生、国土资源、城管等部门涉及天目湖流域行政案件执法质量监督关,发挥执法监督“生命线”作用,确保执法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
精准化矫治,重点管控不缺位。严格贯彻社区矫正“一三三”江苏模式要求,梳理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因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犯罪的矫正对象,一方面强化矫正小组作用,不定期开展实地走访,了解最新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发挥“智慧矫正”作用,常态化对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云端学、链上考,并联合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对法院作出的矫正对象从事生态环境领域“禁止令”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严防违反“禁止令”行为。
高品质提炼,德法浸润保护区。深化与天目湖上河流联防联治工作,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天目湖水质安全,形成更有利于保护、更有利于富民的“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信息共享”的保水工作格局。结合本地域文化特点,统筹利用一号公路、焦尾琴故里、环天目湖区域的法治文化广场、民主法治示范乡村、法治走廊等宣传阵地,将水源地保护条例纳入村规民约,涵养村居民法律自觉意识,在天目湖新建的溧阳生态创新展示馆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并充分利用“一号公路法治驿站”载体,做强公园城市法治文旅名片。近年来,一号公路累计接待游客数百万人次,在参观游玩的同时,也让游客充分感受到溧阳保护“母亲湖”的法治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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