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三转变”促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 |
发布日期:2021-11-03 |
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深入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审查人员、审查范围、审查程序的有效覆盖,今年以来,已对972件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发案量同比下降40.6%,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下降15.57%。 审查机制从“有形”向“有效”转变。一是顶层设计绘好“路线图”。区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合法性审查工作,召开3次会议进行推进部署落实,下发《关于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全区“一盘棋”推进。二是以点带面编好“说明书”。制定《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统一制定办理流程单、合法性审查意见等4个文本,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三是实绩导向用好“指挥棒”。区委依法治区办协调区委考评办对全区6个街道、1个开发区开展法治巡察,将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考核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有力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展开。 审查力量从“单一”向“多元”转变。一是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在全区形成街道党政办为合法性审查主体机构,司法所作为重要支撑,法律顾问作为专业力量,重要执法部门协同审核,辖区法治骨干为辅助力合法性审查工作模式。目前,全区共配备合法性审查人员42人,其中专职审查人员8人,法律顾问29人。二是整合资源,优势互补。通过配强街道公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法治监督员等方式增强法治队伍“内力”,多维度开展法治培训,区、街道两级层面组织专题培训27次。三是强化保障,多方联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各司其职,合力支持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有效覆盖工作,指导并配强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财政保障力度。 审查范围从“重点”向“全面”转变。一是明确必审事项。制定《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确定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5个方面的审查事项为必审事项,细化24项审查指标,提高审查质量。今年以来,各街道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率均达到97%以上。二是流程再造增强质效。形成由业务科室发起办件申请、街道党政办立项及材料初审、“司法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业务科室反馈审查意见采纳情况、疑难问题由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闭环式”流程。三是延伸审查触角。探索将百姓议事规程、社区公约等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今年以来,街道共审查百姓议事规程、社区公约13件。天宁街道针对社区微治理提出法律意见8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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