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武进“三个共同体”全面提升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发布日期:2021-11-17

实施全域镇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构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镇域执法”的基层执法体系,开展省内首个镇级跨市协作,与宜兴市官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湟里—官林两地综合行政执法合作框架协议”,打造学习交流、信息共享、执法联动三项机制,有效提升区域监管执法水平。截至目前,武进各镇、开发区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00余起,化解劳动争议3000余起。

一是科学整合,构筑区镇“力量共同体”。按照“镇级亟需、易于识别、便于操作”的原则,下放各镇(开发区)427项行政处罚事项,涉及城市管理、劳动监察、公共场所卫生、民办非学历教育和幼儿园、畜牧兽医、河道及水域管理等领域,有效破解基层政府“看得见、管不着”问题,提升全域监管处置效率。促进区镇两级执法力量有效整合,各镇(开发区)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指挥调度区级派驻执法人员,在全市率先统一镇域综合执法队伍标志标识、制服,实现属地政府主导统筹、区镇协同履职,镇域执法一盘棋的新局面。截至目前,244名区级执法人员已纳入镇级统一管理、考核使用,61辆执法车辆等区级执法资源同步下沉。构建“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多维执法监督模式,各基层司法所专设行政执法监督员,联合区级主管部门法制联络员、政府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建立镇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集合区级执法业务骨干组建执法评议组,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工作,及时预警和纠正执法问题,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二是理顺机制,构筑高效“协作共同体”。出台《常州市武进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试行)》和《常州市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细则》,厘清区镇权责关系,建立联席会议、培训指导、信息共享、保障监督等制度。区城管、人社、农业农村、水利、卫健、教育、市场监管、交通、住建等9个领域分别与镇(开发区)制定监管、执法专项协作规定。今年以来,召开5次全区执法联席会议,专题对接30余次,处理各类执法疑难问题100余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协同机制不断完善。编制《综合行政执法手册》,细化执法办案要求,明确监管要素,推动执法过程标准化。打造“精武执法论坛”,以“贴近实际,总结经验,服务一线”为原则,以当前基层执法重点、难点、热点为主题,为一线执法人员探讨执法思路、交流执法经验提供平台。

三是凝聚合力,构筑联动“信息共同体”。推动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建设,联动镇级综合指挥中心,融合12345服务热线、污染防治、河长通、疫情防控等监管数据,调度人员高效处理归口数据信息,开展科学研判,将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无缝衔接,实现监管资料、数字证据线上流转审批,一键生成执法文书,智能归档电子数据。探索综合执法“村级哨所”,在雪堰镇试点设立村级“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站”,派遣1-2名执法队员进村驻点,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激发社会主体参与。通过缩短群众举报事项流程环节,形成“吹哨报到”快速响应机制,提升处置效率;畅通基层与执法部门沟通渠道,提升基层治理中的“见管率”“管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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