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助力“府院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发布日期:2021-12-07 |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坚持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目标,助力推动行政审判、检察监督与行政管理之间良性互动,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更多行政纠纷化解“于早于小”,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完善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出台《关于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的意见》,成立武进区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委员会,建立多元合力、覆盖全区、运行有序、高效便民的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依托行政争议审前调解中心,推动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涉诉行政机关各负其责,共同开展诉前、诉中、判后和执行各阶段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扩大省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 “苏解纷”小程序社会知晓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纠错功能,严格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并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截止目前,行政复议办结案件中直接纠错及以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等终止方式结案的案件比例为53.7%。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司法行政”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织密执法监督网络。设立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各司法所与执法监督联系点结对联络机制,走访记录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开展行政执法情况民意调查。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出台《常州市武进区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第一批)》,防止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三是良性互动,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召开案件研讨会、组织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统一行政执法尺度和司法裁判标准。组织开展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通过“零距离”参与庭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直观地从生动鲜活的案例中了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提升程序意识和证据规范。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推动我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发挥各行政机关法制员和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士作用,对重大执法行为提前进行法制审核和诉讼风险评估,加强行政争议源头管控,形成专业攻坚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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