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用好“三把尺”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
发布日期:2022-01-25 |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案审程序、强化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用好“制度标尺”,明确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出台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有关规定,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机构在决定权限和程序上的授权与分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优化接待登记、受理、调解、调查、听证、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归档等各流程制度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实现行政复议由点及面全流程规范。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优化资源配置,凝聚多方智慧,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及一审行政败诉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开展整改反思,相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 二是用好“案审量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水平。将调解融入行政复议常态化流程,做到“每案必调”。去年以来,共有12起案件通过调解、和解,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针对复议复杂、疑难、争议较大案件,全面建立“调查听证-专家征询-集体审议”的审理路径,进一步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加强府院联动,增进信息共享,统一行政执法尺度和司法裁判标准。去年以来,办案人员对半数以上复议案件开展了调查,共有4起案件举行了听证,1起案件组织了专家论证,19起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 三是用好“监督戒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月度通报和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对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就相关风险予以警示,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提高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将复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反馈行政机关,建立回访机制,督促整改,实现“办结一案、纠正一片”,确保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向被申请人的上级主管单位抄告行政复议决定书,充分发挥上级机关监督下级机关优势,提升复议监督效果。去年以来,办结案件直接纠错率达28.57%,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3份,抄告行政复议决定书3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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