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司法局“三强化”为改善居住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
发布日期:2024-09-02 来源:市司法局 |
常州市金坛区积极推进“安居金沙”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小区加装电梯、市集改造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该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五大行动”工作要求,多渠道保障群众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持续用贴心、暖心、放心的法治方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一是强化源头梳理,提升执法协同效率。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制定和法律审核,确保改造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为改造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与区住建局联合出台《开展“法治小区”示范点培育工作方案》,推动法治元素融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以党员为主的“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老旧小区开展调研,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助力增设电梯民生工程跑出“加速度”。 二是强化普法明理,提升社会法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居民在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公证处办理涉及增设电梯安装款项提存公证,优选律师事务所承接法律援助案件,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加强市集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市集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强化统筹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联合住建局、社区居委会等,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矛盾纠纷专项调解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调解程序、调解员职责等。调解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老旧小区,全面排查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对于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施工扰民等,要重点关注,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拒不履行的,司法局会协助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予以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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