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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司法局“3×2”工作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助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10-24  来源:市司法局

溧阳市司法局规范有效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刚性约束,打造公平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双清理”正本清源。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专项清理。通过组建专班,全面梳理684件市政府、市政府办发文。清理结果公开征求各机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开发布,共废止和宣布失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72件。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为扎口,持续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常态化清理。全市各相关部门对2023年以来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自查,抓好存量文件清理,严把增量文件审查,以每两个月为周期上报一次公平竞争审查统计情况。

二是“双审查”有机衔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衔接机制,明确审查职责与程序。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由起草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后,再报送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开展或者未形成书面审查结论的,不得报送合法性审核。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标准和内容的衔接,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审查重点,以是否存在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形为审查标准,从源头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和合法性审查机构的协调配合,探索联动机制。

三是“双论证”外脑加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加强专家论证。起草部门在对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委托部门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参与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在进行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委托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2024年以来,已在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产业优惠政策文件审查过程中采用双论证机制,降低出台政策措施的法律风险。下一步,将在新一届的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中,围绕立法制规、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等方面,重点选拔具备相关专业优势的法学专家、律师,以适应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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