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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日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常州实践中彰显司法行政担当
发布日期:2025-09-08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并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并用专章部署法治领域改革,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的时代命题。

常州市司法局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常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协同推进,法治领域各项改革蹄疾步稳,法治底色更亮,幸福成色更足。随着常州城市能级的跃升、改革发展的深化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扛起新时代使命责任,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常州实践中彰显司法行政担当。

一、深刻领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就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法治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在新征程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法治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出台《法治保障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法治动能”。推动制定《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常州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大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立法制规力度。打造8个“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编撰《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点图谱案例》《新能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组织优秀律师为新能源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审核《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出台《常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制发涉企简单检查事项“一表通查”清单,严格涉企检查网上备案,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强化执法行为协调指导。推进法律服务兴企赋能“八大行动”,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机制,依法解决涉企行政纠纷。推动建立常州企业“出海”法律服务交流会商工作机制和常州市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发挥“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优势,打造国内新能源争端解决优选地。

奋力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常州“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目录管理和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增强行政复议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二、深刻领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治推进高水平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实践反复证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才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州、法治常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坚守的底线。

持续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多元工作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创新金融纠纷非诉解决协作机制,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覆盖。规范司法所建设,推动基层法制审核提质增效,筑牢基层法治建设的“第一道防线”。

持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推进规范执法服务,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质量。落实远程亲情视频会见便民措施,组织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帮扶活动。持续提高后续照管服务水平,推动后续照管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持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动事项清单。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持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创新打造“江南燕·行走的法治课”,厚植青少年法治基因。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训,以法赋能,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联动,总结推广基层治理“儒林实践”法治路径,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三、深刻领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法治保障高品质生活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心全力把老百姓的事一件一件办好,让老百姓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根本立场,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我们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贯穿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就要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们积极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项目,建优建强“您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持续推进人才公寓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提升项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利用百家法治直播间、法治大讲堂等载体,开展政策宣讲和普法活动。加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发布《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可及率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推动法律顾问规范履职。

深入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要求我们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法律服务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我们积极加快提升律师行业竞争优势,优化律师事务所结构和布局,推进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重点机构培育工作,支持规模化强所、专精特新中小所的发展,吸引国内知名大所在常设立分所。吸纳新能源、涉外、金融和投资等领域专家加入仲裁员队伍,提升仲裁专业化水平。全力推进远程公证服务,探索全过程公证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公证服务产品。

用心用情办好法治惠民实事。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结合实际,统筹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了“常有法护”“法治护企”等党建工作品牌,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标尺,聚焦群众关切、社会期盼,深入查找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实施系列司法行政惠民实事,以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用心用情办好一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让人民生活美好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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