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出台意见|进一步深化“庭所共建”工作 |
| 发布日期:2025-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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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司法厅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庭所共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构建五个方面共11项共建机制,深化新时代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庭所共建”工作,凝聚基层治理合力,筑牢基层平安防线,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为基层高效能治理注入更强法治动能。 《意见》明确从五个方面作出重点部署。 一强化平台载体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构建社会治理协同共治机制,打造工作平台载体共建机制,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二完善纠纷协同化解,深化纠纷化解调审衔接机制,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建立调解协议回访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工作能力,筑牢基层平安防线。 三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协同机制,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与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协力推进“五项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四推进庭所联动互促,构建庭所同堂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庭所共建”双向交流反馈机制,实现双向互动和共同发展。 五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更多资源和力量下沉到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提升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庭所共建”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 《意见》强调,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是基层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重要职责,要引导基层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互促、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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