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网上学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问题
>> 内容
双方就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可否要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信息时间:2021-08-27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不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就损害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公安机关的调解,不是行使其行政权力的行为,也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在对方不履行赔偿协议时,受害人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邮箱:czssfj2018@126.com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162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