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外打工的群众李某拿着一张落款时间为2014年2月8日,有双方签名的借条,找到法援小助助,咨询如何能要回这8000元借款。小助助听完他的述说后,遗憾的告诉他:这借款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法律不能保护了。
【法律风险提示】
1、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出借人对到期债权要及时主张,超法定时效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借款人应及时依约依法还款,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回放】
2014年2月8日李某的在工地上认识的朋友刘某向他借8000元,当时说好二个月后一定还。李某为人仗义,也没有多想,就将钱借给刘某,双方在借据上签字,约定同年4月15日前还款。但借款到期后,三年来李某碍于面子一直没有催要,刘某也一直未还,直到最近李某才打电话问刘某还款一事,谁知对方概不认可,李某一气之下,便找法援小助助咨询,并准备起诉。但小助助告诉他:3年多来,李某从未去向刘某要账或者以其他方式主张权利,这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法律不能保护了。
【小助助支招】
1、出借方借款要签合同,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2、出借方借款到期应及时依法主张债权并留下证据,比如与借款人打电话催要还款的录音、第三方见证或者报警记录等。只要有一次主张债权的行为,诉讼时效就会中断,2年的诉讼时效便会重新计算。
3、如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可随时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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