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26号)和《关于明确南京市玄武区等13个县(市、区)作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苏编办通〔2018〕85号)文件精神,武进区拟在相关镇(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
根据市领导批示,市司法局针对武进区相关镇(开发区)拟集中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近期将组织市有关部门召开武进区相关镇(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专题会商会,对部门拟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讨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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