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上午,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仲裁办副主任张翔同志主持,副主任黄星同志宣读《中共常州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中共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的批复》,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首届委员会委员5名。
党员大会后,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副书记,并研究明确了支部委员工作分工。
常州市仲裁办现有人员18名,党员12名,原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机构改革重组司法局后,第一时间成立了党支部。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黄星同志表示: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和堡垒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贯彻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管理,激发党员干劲,为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首届支委会为履行司法局党组“首题必政治”要求,还组织开展了l第一次理论学习,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内涵、《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大家一致表示要立足岗位做贡献,发挥好党务工作者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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