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项目,由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送审稿。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日前,市司法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暂行办法》进行座谈会商。
座谈会上,常州市司法局业务处室人员就《暂行办法》的相关合法性问题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讨论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物业保修金的适用范围是否应该包括住宅专有部分;第二,物业保修金和工程质量保险的适用问题;第三,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和保修期的计算问题;第四,物业保修金交存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问题;第五,物业保修金补足制度的设定问题。
下一步,常州市司法局将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相对人座谈会,对《暂行办法》作进一步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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