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江苏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完善常州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行政立法质量。10月15日,常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座谈会,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和部门就《规定》实施3年多来总体执行效果情况、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的情况、起草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了交流,对《规定》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这次会议,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规定》实施情况,总结分析《规定》制定与实施的成功和不足,下一步修订完善《规定》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