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充分听取管理相对人意见建议,11月27日,常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常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听取相对人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了五家房地产企业座谈。
常州市司法局薛和明副局长首先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暂行办法》制定的基本情况及召开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具体介绍了《暂行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制度设计等内容。
会上,参会代表们积极发言、互相交流,对《暂行办法》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参会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专业解答。这次会议,为下一步完善《暂行办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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